GB/T 41020-2021 建筑物財產保險火災風險評估指南
- 發表時間:2022-11-08
- 來源:共立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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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圍
本文件提供了建筑物財產保險火災風險評估(以下簡稱火災風險評估)操作程序和評估方法的指導和建議,給出了建筑物財產保險火災風險評估宜考慮的基本要素及有關信息。
本文件適用于住宅、公共建筑、廠房、倉庫等民用和工業建筑物投保財產保險的火災風險評估。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內容通過文中的規范性引用而構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條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5907(所有部分)消防詞匯
GB 35181 重大火災隱患判定方法
3 術語和定義
GB/T 5907(所有部分)界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致災因子 disaster-causing factor
促使火災風險轉化為災害的因素。
3.2
損失控制因子 loss-controlling factor
防止火災發生或減少火災損失的因素。
3.3
火災風險識別 fire risk identification
辨識火災風險因素并分析存在的原因。
3.4
火災風險估算 fire risk estimation
按照規定的方法對火災風險大小進行量化。
3.5
火災風險等級 fire risk ranking
區分火災風險程度的級別。
4 火災風險評估的分類與分級
4.1 火災風險評估按投保建筑物的使用性質分類,宜分為以下4類:
——住宅火災風險評估;
——公共建筑火災風險評估;
——廠房火災風險評估;
——倉庫火災風險評估。
4.2 火災風險等級宜分為以下5級:
——Ⅰ級 火災風險高;
——Ⅱ級 火災風險較高;
——Ⅲ級 火災風險中等;
——Ⅳ級 火災風險較低;
——Ⅴ級火災風險低。
5 火災風險評估基本要素
5.1 基本要素
建筑物火災風險評估的基本要素包括兩個方面:致災因子和損失控制因子,每個因子所包含的評估指標因建筑使用性質不同而有所區別,如圖1所示。
圖1 建筑物火災風險評估基本要素
5.2 致災因子
致災因子主要包括客觀存在的火災危險因素和容易使火災擴大蔓延的因素。
5.3 損失控制因子
損失控制因子主要包括被動措施、主動措施、消防管理和火災撲救能力。
6 火災風險評估方法
6.1 計算方法
火災風險分值見公式(1)。
式中:
R——火災風險分值;
n——火災風險評估指標的個數;
wi——第i個火災風險評估指標的權重,取值范圍為(0,1);
Si——第i個火災風險評估指標的分值,取值范圍為[1,5]的整數。
6.2 構建火災風險評估指標體系
6.2.1 確定建筑物火災風險評估指標
建筑物火災風險評估指標宜包含第5章規定的每類建筑物火災風險評估的基本要素,根據建筑物實際情況可對基本要素中的評價指標進行適當調整,調整時宜具備以下條件:
——成立專家小組;
——深入實際調查研究;
——結合火災統計和保險賠付數據。
6.2.2 確定建筑物火災風險評估指標權重
利用層次分析法得出的各類建筑物火災風險評估指標權重見表1。如果評估指標發生變化,宜再次利用層次分析法對權重進行計算,并進行調整。
6.2.3 火災風險評估指標評分標準
評分標準采用5分制,得分越高,表示系統越安全,而風險越低。評分分值與風險程度的對應關系如下:
——1為風險高;
——2為風險較高;
——3為風險中等;
——4為風險較低;
——5為風險低。
致災因子評估指標評分標準見表2。損失控制因子評估指標評分標準見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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