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6570-2018 水力發電廠消防設施運行維護規程
- 發表時間:2022-10-30
- 來源:共立消防
- 人氣: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水力發電廠消防設施運行、維護的技術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大中型水力發電廠(含抽水蓄能電廠)。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5907.1 消防詞匯 第1部分:通用術語
GB/T 5907.2 消防詞匯 第2部分:火災預防
GB/T 5907.3 消防詞匯 第3部分:滅火救援
GB 25201 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
GB 50016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GB 50444 建筑滅火器配置驗收及檢查規范
GB 50872 水電工程設計防火規范
GB 50974 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
GB 50987 水利工程設計防火規范
GA 95 滅火器維護
GA 503 建筑消防設施檢測技術規程
3 術語和定義
GB/T 5907.1、GB/T 5907.2、GB/T 5907.3界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水力發電廠消防設施 fire facilities for hydropower plant
水力發電廠建(構)筑物及生產設備的火災預防、火災報警、滅火和安全疏散等消防系統和設備。
注:包括消防給水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滅火系統、消火栓系統、防排煙系統,以及防火分隔設施、應急廣播、應急照明及疏散指示、安全疏散設施、移動式消防器材等。
4 基本規定
4.1 水力發電廠應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以及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定期組織有針對性的消防演練。
4.2 水力發電廠應明確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4.3 水力發電廠應定期組織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消防安全缺陷和隱患。
4.4 水力發電廠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應暢通。
4.5 水力發電廠防火防煙分區、防火間距應符合GB 50016、GB 50872、GB 50987等要求。
4.6 水力發電廠消防設施投入運行應具備下列條件:
a)消防產品質量檢驗合格,消防設施驗收合格;
b)消防設施狀態正常,標識齊全正確清晰;
c) 消防電源正常投入、運行可靠;
d) 消防系統控制回路、監視回路、信號回路正確、完整、可靠;
e) 消防系統控制參數及功能經過檢查和測試,符合設計規定;
f) 啟動消防的相關保護正確投入;
g) 消防各系統相關試驗項目按規定完成,且試驗結果符合要求;
h) 技術文件、消防設施現場運行維護規程等完備;
i) 備品、配件種類和數量齊全,狀態良好。
4.7 水力發電廠消防設施技術文件應至少包括:
a) 基本信息文件:消防設施的設計圖、設計變更資料、竣工圖、驗收文件,以及消防產品、系統使用說明書等;
b)動態管理信息文件:消防值班記錄,巡查記錄,故障維修記錄表,維護保養記錄及報告,檢測報告等。
4.8 水力發電廠消防設施動態管理信息文件應符合:
a)消防值班記錄、巡查記錄的存檔時間不少于1年;
b)故障維修記錄表,維護保養記錄及報告,消防設施檢測報告的存檔時間不少于5年。
4.9 移動式消防器材的運行維護按GB50444、GA95的規定執行。
5 消防設施運行
5.1 一般規定
5.1.1 水力發電廠投入運行時,消防設施應同時投入運行。
5.1.2 消防設施檢修維護等工況暫時退出運行,應采取可靠的臨時應急措施。
5.1.3 消防值班室應存放消防系統圖、設備管路布置圖、電源接線圖、設備布置圖、運行規程等。
5.1.4 值班人員應對火災報警控制器進行日檢查并記錄,記錄格式參見附錄A的表A.1。
5.1.5 水力發電廠發生火災時,值班人員應及時進行火災處置并報警,相關設備的火災處置參見附錄B的表B.1。
5.2 運行及操作
5.2.1 消防給水系統
5.2.1.1 消防水池的給水泵應設置在自動運行方式。
5.2.1.2 自流補水的消防水池,其設置的閥門自動開閉應正常。
5.2.1.3 采用機組引水系統自減壓方式的給水系統,當引水系統檢修時,應切換消防給水方式。
5.2.1.4 采用消防給水泵給水方式的消防泵應設置在自動運行方式。
5.2.1.5 多路消防給水系統切換操作時應保障消防供水不中斷。
5.2.2 消火栓系統
5.2.2.1 消火栓各組件齊全,狀態良好,不應挪作它用。
5.2.2.2 消火栓供水管路切換操作,不應中斷消火栓供水。
5.2.2.3 滅火時,應由兩人及以上操作。
5.2.3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5.2.3.1 系統應設置在自動運行方式。
5.2.3.2 有報警信息時,未經現場確認不應復位報警信號。
5.2.3.3 火災報警時,應確認聯動系統動作情況,必要時手動干預;無聯動系統的,應確認設備火災范圍并進行滅火。
5.2.4 自動滅火系統
5.2.4.1 自動滅火系統處應設有操作提示卡,提示自動、手動和應急操作方法。
5.2.4.2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a) 系統應設置在自動運行方式;
b) 噴頭支架牢固,噴頭不應漏水;
c) 末端試水閥試水壓力符合規定值;
d) 管網壓力符合規定值。
5.2.4.3 水噴霧滅火系統:
a) 發電機宜設置在手動運行方式,其他設備應設置在自動運行方式;
b) 自動控制柜盤面指示正確,無報警信號;
c) 水噴霧噴頭位置正確,無異常;
d) 手動操作時應先開隔離閥,再開雨淋閥。
5.2.4.4 細水霧滅火系統:
a) 系統應設置為自動運行方式;
b) 自動控制柜盤面指示正確,無報警信號;
c) 泵組出口閥處于打開狀態;
d) 細水霧噴頭位置正確,完全覆蓋保護區域或對象、部位,無阻塞;閉式細水霧系統噴頭無滲漏水;
e) 在對主管網補水時,應在主管道末端進行排氣;
f) 手動應急操作時,先開啟對應防護區選擇閥,再起動水泵;
g) 閉式細水霧系統動作滅火后,應將火災報警系統復位,然后停泵并關閉相應控制閥組,排空主管道內壓力水。
5.2.4.5 氣體滅火系統:
a) 系統應設置為自動運行方式;
b) 氣體滅火系統啟動報警后,防護區內人員應立即撤出;
c) 采用手動方式時,應先將滅火裝置控制方式切換為手動,再按下緊急啟動按鈕;
d) 確認滅火后開啟排風機排氣。
5.2.4.6 泡沫滅火系統:
a) 系統應設置為自動運行方式;
b) 手動方式開啟滅火時,應先開啟壓力水閥,再開啟泡沫供給閥,其開度應在現場標明。
5.2.5 防排煙系統
5.2.5.1 排煙風機、正壓送風機的控制方式應設置為自動運行方式。
5.2.5.2 防火閥、防火排煙閥、排煙閥手動、自動開關動作靈活,操作機構正常。
5.2.5.3 防火閥、防火排煙閥在常開狀態,排煙閥在常閉狀態;控制設備上位置指示正確,通訊正常。
5.2.5.4 火災時,檢查防排煙系統和通風空調系統聯動動作情況,必要時手動進行干預。
以上為標準部分內容,如需看標準全文,請到相關授權網站購買標準正版。
- IG541混合氣體滅火系統
IG541混合氣體滅火系統:IG-541滅火系統采用的IG-541混合氣體滅火劑是由大氣層中的氮氣(N2)、氬氣(Ar)和二氧化碳(CO2)三種氣體分別以52%、40%、8%的比例混合而成的一種滅火劑
- 二氧化碳氣體滅火系統
二氧化碳氣體滅火系統:二氧化碳氣體滅火系統由瓶架、滅火劑瓶組、泄漏檢測裝置、容器閥、金屬軟管、單向閥(滅火劑管)、集流管、安全泄漏裝置、選擇閥、信號反饋裝置、滅火劑輸送管、噴嘴、驅動氣體瓶組、電磁驅動
- 七氟丙烷滅火系統
七氟丙烷(HFC—227ea)滅火系統是一種高效能的滅火設備,其滅火劑HFC—ea是一種無色、無味、低毒性、絕緣性好、無二次污染的氣體,對大氣臭氧層的耗損潛能值(ODP)為零,是鹵代烷1211、130
- 手提式干粉滅火器
手提式干粉滅火器適滅火時,可手提或肩扛滅火器快速奔赴火場,在距燃燒處5米左右,放下滅火器。如在室外,應選擇在上風方向噴射。使用的干粉滅火器若是外掛式儲壓式的,操作者應一手緊握噴槍、另一手提起儲氣瓶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