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169.30-2020 電工電子產品著火危險試驗 第30部分:熱釋放 試驗方法概要和相關性
- 發表時間:2022-11-22
- 來源:共立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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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圍
GB/T 5169的本部分給出了已公開發表的測量電工電子產品或構成材料在著火試驗中熱釋放的試驗方法概要。本部分陳述了當前試驗方法的最新技術狀態,在適當之處,還包括對其相關性和使用的特殊觀察。
試驗方法清單并不是詳盡無遺的,除非有特別說明,否則未經IEC開發的試驗方法是不被IEC認可的。
如 IEC 60695-1-10、IEC 60695-1-11[39]和IEC 60695-1-12[40]所述,熱釋放數據可作為著火危險評定和防火安全工程的組成部分。
本部分旨在供產品委員會根據IEC Guide 104和ISO/IEC Guide 51中規定的原則編寫標準時使用。
產品委員會的任務之一就是在編寫自己的標準時,凡適用之處都要使用本系列標準。除非有關標準特別提及或列出不適用,否則本部分的要求、試驗方法或試驗條件都適用。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5169.1-2015 電工電子產品著火危險試驗 第1部分:著火試驗術語(IEC 60695-4:2012,IDT)
ISO 13943:2008 消防安全 詞匯(Fire safety-Vocabulary)
ISO/IEC Guide 51 安全方面 標準中涉及安全內容的導則(Safety aspects-Guidelines for theirinclusion in standards)
IEC 60695-1-10 著火危險試驗 第1-10部分:電工產品著火危險評定導則 總則(Fire hazardtesting-Part 1-10:Guidance for assessing the fire hazard of electrotechnical products-General guide-lines)
IEC 60695-8-1 著火危險試驗 第8-1部分:熱釋放 總則(Fire hazard testing-Part 8-1:Heatrelease-General guidance)
IEC Guide 104 安全出版物的編寫及基礎安全出版物和多專業公用安全出版物的應用導則(Thepreparation of safety publications and the use of basic safety publications and group safety publica-tions)
3 術語和定義
GB/T 5169.1-2015和ISO 13943:2008 界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復列出了GB/T 5169.1-2015和ISO 13943:2008中的某些術語和定義。
3.1
燃燒 combustion
物質與氧化劑的放熱反應。
注:燃燒通常會放出燃燒流,并伴有火焰和/或灼熱。
[ISO 13943:2008,定義4.46]
3.2
燃燒產物 combustion product/product of combustion
燃燒后產生的固體、液體和氣體。
注:燃燒產物可包括燃燒流、灰燼、燒焦物、余渣和/或煙炱。
[ISO 13943:2008,定義4.48]
3.3
完全燃燒 complete combustion
所有燃燒產物被完全氧化的燃燒。
注1:這意味著,當氧化劑為氧氣時,所有的碳轉化為二氧化碳,而所有的氫轉化為水。
注2:如果燃燒材料中存在除碳、氫和氧以外的其他元素,則這些元素在298K的標準狀態下轉化為最穩定的產物。[ISO 13943:2008,定義4.50]
3.4
有效燃燒熱 effective heat of combustion
在給定的時間間隔內,試樣燃燒產生的熱釋放除以同一時間段內的質量損失。
注1:如果試樣全部轉化為揮發性的燃燒產物或者所有燃燒產物均被完全氧化,則該有效燃燒熱等同于燃燒的凈熱值。
注2:其代表性單位為千焦每克(kJ·g-1)
[ISO 13943:2008,定義4.74]
3.5
著火 fire
(通常)以排放熱和燃燒流為特征的燃燒過程,常伴有煙和/或火焰和/或灼熱。
注:在英語中,“fire”用于表示三種概念,其中的著火(3.6)和火災(3.7)兩個是關于不同方式的自支持燃燒的特定類型,它們在法語和德語中為兩個不同的術語。
[ISO 13943:2008,定義4.96]
3.6
著火 fire
(受控的)有意提供有用效果的自燃,其燃燒程度在時間和空間上受到控制。
[ISO 13943:2008,定義4.97]
3.7
火災 fire
(非受控的)無意提供有用效果的自燃,其燃燒程度在時間和空間上不受控制。
[ISO 13943:2008,定義4.98]
3.8
燃燒流 fire effluent
在著火情況下,由燃燒或熱解產生的所有氣體和氣溶膠,包括懸浮顆粒。
[ISO 13943:2008,定義4.105]
3.9
著火危險 fire hazard
由著火引起不期望的潛在性物質或條件。
[ISO 13943:2008,定義4.112]
3.10
防火安全工程 fire safety engineering
通過分析特定火情或量化一組火情風險,以基于科學原理的工程方法來改進或評定建筑環境方面設計的一種應用。
[ISO 13943:2008,定義4.126]
3.11
著火試驗 fire test
測定著火性能或露物品于火災影響范圍內的試驗。
注:著火試驗的結果可用于定量試樣著火的嚴重性或測定其耐火性或著火反應。
[ISO 13943:2008,定義4.132]
3.12
轟燃 flash-over
(著火階段)在一定范圍內,可燃材料的整個表面突然轉入著火狀態。
[ISO 13943:2008,定義4.156]
3.13
總燃燒熱 gross heat of combustion
指定條件下,物質完全燃燒且生成的水完全凝結時的燃燒熱。
參見:完全燃燒(3.3)。
注:其代表性單位為千焦每克(kJ·g-1)
[ISO 13943:2008,定義4.170]
3.14
燃燒熱 heat of combustion
潛熱能(不推薦)
熱值(不推薦)
單位質量的物質燃燒時產生的熱能。
參見:有效燃燒熱(3.4),總燃燒熱(3.13),凈燃燒熱(3.19)。
注:其代表性的單位為千焦每克(kJ·g-1)。
[ISO 13943:2008,定義4.174]
3.15
熱釋放 heat release
燃燒產生的熱能量。
注:其代表性單位為焦耳(J)。
[ISO 13943:2008,定義4.176]
3.16
熱釋放速率 heat release rate
燃燒速率 burning rate(不推薦)
燃燒的速率 rate of burnig(不推薦)
燃燒產生熱能量的速率。
注:其代表性單位為瓦特(W)。
[ISO 13943:2008,定義4.177]
3.17
中規模著火試驗 intermediate-scale fire test
在中等尺寸試樣上進行的著火試驗。
注:在最大尺寸為1m~3m的試樣上進行的著火試驗通常稱為中規模著火試驗。
[ISO 13943:2008,定義4.200]
3.18
大規模著火試驗 large-scale fire test
在大尺寸試樣上進行的,不能在典型試驗箱里進行的著火試驗。
注:在最大尺寸超過3m的試樣上進行的著火試驗通常稱為大規模著火試驗。
[ISO 13943:2008,定義4.205]
3.19
凈燃燒熱 net heat of comhustion
當生成的所有水都為氣態時的燃燒熱。
注1:凈燃燒熱通常比總燃燒熱小,因為其未考慮水凝結時所釋放的熱。
注2:其代表性的單位為千焦每克(kJ·g-1)。
[ISO 13943:2008,定義4.237]
3.20
氧化 oxidation
物質中氧元素或者其他帶負電元素比例增加的化學反應。
注:本術語在化學領域有更廣泛的含義,包括原子、分子或離子失去一個或多個電子的過程。
[ISO 13943:2008,定義4.245]
3.21
氧化劑 oxidizing agent
具有氧化能力的物質。
注:燃燒就是一種氧化。
[ISO 13943:2008,定義4.246]
3.22
耗氧原理 oxygen consumption principle
燃燒時消耗的氧氣質量與釋放的熱量之間的比例關系。
注:常用值為13.1kJ·g-1。
[ISO 13943:2008,定義4.247]
3.23
熱解 pyrolysis
由熱作用引起的物質的化學分解。
注1:熱解通常針對有焰燃燒開始之前的著火階段。
注2:在火災科學中,不設定有無氧氣的存在。
[ISO 13943:2008,定義4.266]
3.24
小規模著火試驗 small-scale fire test
在小尺寸試樣上進行的著火試驗。
注:在最大尺寸不超過1m的試樣上進行的著火試驗通常稱為小規模著火試驗。
[ISO 13943:2008,定義4.292]
3.25
試樣 test specimen
經受評定或測量過程的物體。
注:在著火試驗中,這類物體可以是材料、產品、部件、結構組件,或可能是它們的組合。也可以是一個可模擬產品表現的傳感器。
[ISO 13943:2008,定義4.321]
4 試驗方法概要
4.1 概述
本概要不能用來替代那些作為唯一有效引用文件的已出版標準。
如果尚未指定著火試驗,需要針對IEC技術委員會的特定用途進行開發或更改,應按照IEC Guide 104的規定,與有關的IEC技術委員會聯絡進行。所選擇的試驗方法應與所關注的火情有關。IEC 60695-1-10中給出了電工產品著火試驗的選擇和相關性指南。
IEC 60695-8-1給出了電工電子產品熱釋放試驗總則。
4.2 測量完全燃燒
4.2.1 氧彈式量熱儀
參見ISO1716[1]。
4.2.2 目的和原理
該試驗的目的是測量恒定體積內燃燒產生的總熱量。在標準條件下,將特定質量的試樣置于一個恒定體積、氧氣氣氛,且通過苯甲酸校準過的密封量熱儀中燃燒。根據所觀察到的溫升計算在此條件下確定的燃燒熱值,同時考慮到熱損失和汽化潛熱。
4.2.3 試樣
試樣通常是一種由0.5g的細苯甲酸粉末和0.5g同樣細粉末狀態試驗材料組成的混合物。
4.2.4 試驗過程
“彈”是一個中央容器,有足夠強度經受高壓,因此內部體積保持恒定。彈浸在攪拌的水池中,彈和水池的組合就是量熱儀。量熱儀也浸在一個外部的水池中。在燃燒反應期間,量熱儀中的水溫和外部水池的水溫被持續監測,并通過電加熱調整到相同溫度。這是為了確保量熱儀對周圍環境沒有凈熱量損失,即確保量熱儀是絕熱的。
在測量之前,將試樣(為已知質量的苯甲酸和已知質量的試驗材料的混合物)放進“彈”內并與電引燃線接觸。在壓力(3.0 MPa~3.5 MPa)下對容器充氧,隨之將容器密封,允許其達到熱平衡。然后用已測得的輸入能量點燃樣品。由于燃燒發生在高壓富氧條件下,因此樣品完全燃燒。根據已知的量熱儀熱容量和燃燒反應導致的溫升可以計算出釋放的熱量。
試驗給出了恒定體積下釋放的熱量,即內部能量的變化ΔU。恒定壓力下的總燃燒熱是熱函差ΔH。計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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