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T 1125-2011 煤礦井下用塑料編織袋
- 發表時間:2022-10-07
- 來源:共立消防
- 人氣: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煤礦井下用塑料編織袋的型式、型號、規格、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及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煤礦井下用塑料編織袋(以下簡稱編織袋)。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10111 隨機數的產生及其在產品質量抽樣檢驗中的應用程序
AQ 1043 礦用產品安全標志標識
MT 113 煤礦井下聚合物制品的阻燃抗靜電性通用試驗方法和判定規則
3 產品的型式、型號、規格
3.1 型式
編織袋應采用縫底向雙折縫紉型式。
3.2 型號
3.3 編織袋的型號和允許裝載質量、經緯密度應按表1的規定設計。
表1 編織袋的型號和允許裝載質量、經緯密度
型號 | TA型 | A型 | B型 | C型 |
允許裝載質量kg | ≤20 | ≤30 | ≤50 | ≤60 |
組織 | 單經平紋 | |||
經密度×緯密度根/100 mm | 32×32 | 36×36 | 40×40 | 48×48 |
3.4 規格
3.4.1 按編織袋的寬度可分為450 mm、500 mm、550 mm、600 mm、650 mm、700 mm等,也可由供需雙方協商決定。
3.4.2 編織袋的有效長度一般為800 mm、850 mm、900 mm等,其他長度由供需雙方協商決定,但最終裝載質量不得超過各型號允許裝載質量。
4 技術要求
4.1 外觀質量
4.1.1斷絲
在任意半徑為50 mm的圓的范圍內斷絲不大于三根。
4.1.2縫合
不應出現單折、脫針、斷線、未縫住卷折現象,不應縫邊向縫合。
4.1.3切邊
不應出現散邊現象。
4.2 允許偏差
編織袋的允許偏差應符合表2的規定。
表2 編織袋的允許偏差
項 目 | 允許偏差 |
寬度 mm | -10~+15 |
長度 mm | -10~+15 |
經密度 根/100 mm | ≥-1 |
緯密度 根/100 mm | ≥-1 |
4.3 物理性能
4.3.1 經向拉伸負荷應符合表3的規定。
4.3.2 緯向拉伸負荷應符合表3的規定。
4.3.3 縫底向拉伸負荷應符合表3的規定。
4.3.4 耐熱性應符合表3的規定。
4.3.5 耐跌落性應符合表3的規定。
表3 編織袋的物理性能
項 目 | TA型 | A型 | B型 | C型 | |
拉伸負荷N/50mm | 經向 | ≥450 | ≥550 | ≥650 | ≥800 |
緯向 | ≥450 | ≥550 | ≥650 | ≥800 | |
縫底向 | ≥200 | ≥250 | ≥300 | ≥350 | |
耐熱性 | 無粘著、熔痕等異常情況 | ||||
耐跌落性 | 袋不破裂、包裝物不漏失 |
4.4 阻燃性
4.4.1 酒精噴燈燃燒試驗,應符合下列規定:
a) 在移去噴燈后,六條試件的有焰燃燒時間的算術平均值應小于等于3 s,每條試件的有焰燃燒時間單值應小于等于10 s;
b) 在移去噴燈后,六條試件的無焰燃燒時間的算術平均值應小于等于10 s,每條試件的無焰燃燒時間單值應小于等于30 s。
4.4.2 酒精燈燃燒試驗,應符合下列規定:
a) 在移去酒精燈后,六條試件的有焰燃燒時間的算術平均值應小于等于6 s,每條試件的有焰燃燒時間單值應小于等于12 s;
b) 在移去酒精燈后,六條試件的無焰燃燒時間的算術平均值應小于等于20 s,每條試件的無焰燃燒時間單值應小于等于60 s。
4.5 表面電阻
試件上、下兩個表面的表面電阻算術平均值均應小于等于3×108 Ω。
5 試驗方法
5.1 外觀檢驗
在自然光線下目測。在有斷絲的地方,以斷絲點為圓心,以50 mm為半徑畫圓,在圓的范圍內檢查斷絲數。
5.2 寬度
將袋攤平,用分辨率不低于1 mm的直尺,在中間和離邊100 mm處測量三處,直尺應與袋邊平行,以最大偏差作為測試結果。
5.3 經密度和緯密度
將袋攤平,在袋的上、下兩個對角處圈定100 mm×100 mm兩方塊,方塊外邊線與袋邊線相距100 mm,目測方塊內的經、緯根數,取其平均值,計算時當訖點最后不足一根時,按一根計。
5.4 拉伸負荷
5.4.1 試驗條件:試樣在溫度23 ℃±2 ℃,常濕狀態調節4 h,并在此條件下進行試驗。
5.4.2 試驗設備的規定:夾具間距為200 mm,試驗拉伸速度為200 mm/min±20 mm/min。
5.4.3 取樣方法
在任意一個編織袋的任意位置上取經向、緯向、縫底向試樣各兩塊,長300 mm,寬約60 mm,再修正到50 mm,如最后一根超過半根則留之。縫底向試樣的兩邊縫線應適當留長,兩邊各打三道結。
5.4.4 分別記錄試樣的經向、緯向、縫底向拉伸負荷,取其算術平均值。
5.4.5 試驗中如遇試樣在夾具中破裂、滑脫等影響準確性情況時,應另換試樣重做。
5.5 耐熱性試驗
5.5.1 從袋上取經向、緯向試樣各兩塊,長300 mm,寬20 mm。
5.5.2 將其表面重疊起來,在上面施加9.8 N的負荷,放入80 ℃±2 ℃的烘箱內1 h,取出后立即將兩塊重疊試樣分開,檢查表面有無粘著、熔痕等異常情況。
5.6 耐跌落性試驗
5.6.1 試驗環境為常溫、常濕。
5.6.2 試驗場地為平整水泥地面。
5.6.3 試驗質量及物料選用
以上為標準部分內容,如需看標準全文,請到相關授權網站購買標準正版。
- IG541混合氣體滅火系統
IG541混合氣體滅火系統:IG-541滅火系統采用的IG-541混合氣體滅火劑是由大氣層中的氮氣(N2)、氬氣(Ar)和二氧化碳(CO2)三種氣體分別以52%、40%、8%的比例混合而成的一種滅火劑
- 二氧化碳氣體滅火系統
二氧化碳氣體滅火系統:二氧化碳氣體滅火系統由瓶架、滅火劑瓶組、泄漏檢測裝置、容器閥、金屬軟管、單向閥(滅火劑管)、集流管、安全泄漏裝置、選擇閥、信號反饋裝置、滅火劑輸送管、噴嘴、驅動氣體瓶組、電磁驅動
- 七氟丙烷滅火系統
七氟丙烷(HFC—227ea)滅火系統是一種高效能的滅火設備,其滅火劑HFC—ea是一種無色、無味、低毒性、絕緣性好、無二次污染的氣體,對大氣臭氧層的耗損潛能值(ODP)為零,是鹵代烷1211、130
- 手提式干粉滅火器
手提式干粉滅火器適滅火時,可手提或肩扛滅火器快速奔赴火場,在距燃燒處5米左右,放下滅火器。如在室外,應選擇在上風方向噴射。使用的干粉滅火器若是外掛式儲壓式的,操作者應一手緊握噴槍、另一手提起儲氣瓶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