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9656-2021 機動車玻璃安全技術規范
- 發表時間:2023-03-09
- 來源:共立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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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機動車玻璃安全特性相關的術語和定義、分類、技術要求、試驗方法及判定規則。
本標準適用于包括M類、N類、O類、有駕駛室的L類車輛、農業和林業專用車在內的機動車用玻璃。
本標準不適用于機動車照明和信號裝置及儀表盤用玻璃。
注:L類、M類、N類、O類車輛分類見GB/T 15089。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5137.1 汽車安全玻璃試驗方法 第1部分:力學性能試驗
GB/T 5137.2 汽車安全玻璃試驗方法 第2部分:光學性能試驗
GB/T 5137.3 汽車安全玻璃試驗方法 第3部分:耐輻照、高溫、潮濕、燃燒和耐模擬氣候試驗
GB/T 5137.5 汽車安全玻璃試驗方法 第5部分:耐化學侵蝕性和耐溫度變化性試驗
GB/T 31849-2015 汽車貼膜玻璃
QC/T 1119-2019 汽車安全玻璃術語
3 術語和定義
QC/T 1119-2019界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復列出了QC/T 1119-2019中的某些術語和定義。
3.1
機動車 power-driven vehicle
以動力裝置驅動或者牽引,上道路行駛的供人員乘坐或者用于運送物品以及進行工程專項作業的輪式車輛。
3.2
安全玻璃 safety glazing material
用于車輛上,由無機材料和/或有機材料經處理或復合而成的透明材料。能有效減少人員傷害的可能性,并具有一定的視野、強度和耐久性。
[QC/T 1119-2019,定義2.1.1]
3.3
機動車玻璃 glazing materials used in power-driven vehicles
安裝在機動車上用于為駕駛員和乘員提供觀察視野、采光、分隔車廂空間或其他功能用安全玻璃。
3.4
鋼化安全玻璃 tempered safety glass
由單層玻璃通過特殊熱處理,增加其機械強度,且破碎后能夠控制其碎片狀態的安全玻璃。
[QC/T 1119-2019,定義2.1.4]
3.5
夾層安全玻璃laminated safety glass
兩層或者多層玻璃用一層或者多層中間層膠合而成的安全玻璃。
[QC/T 1119-2019,定義 2.1.5]
3.6
塑玻復合材料 glass-plastic safety glazing material
由一層或多層無機材料與一層或多層有機材料復合而成,且安裝后其面向乘客的一面為有機材料。
[QC/T 1119-2019,定義 2.1.2]
3.7
安全中空玻璃 insulating safety glazing unit
由鋼化安全玻璃、夾層安全玻璃和塑玻復合材料任意組合并以間隔條均勻隔開,并且周邊粘接密封的玻璃組合件。
3.8
剛性塑料玻璃 rigid plastic glazing pane
在預期使用范圍內保持其結構剛度的有機聚合物材料。
[QC/T 1119-2019,定義 2.1.3.1]
3.9
貼膜玻璃 safety glazing faced with plastic material
在鋼化安全玻璃、夾層安全玻璃或由鋼化安全玻璃和/或夾層安全玻璃組成的安全中空玻璃內表面粘貼塑料膜制得的玻璃。
3.10
前風窗玻璃 windscreen
機動車前部為駕駛員提供清晰視野的安全玻璃。
[QC/T 1119-2019,定義 2.2.1]
3.11
前風窗以外玻璃 glass panes other than windscreen
除前風窗玻璃之外的任何部位的玻璃。
注:包括但不限于天窗、側窗、后窗、車廂內隔斷或分隔窗、雙層客車位于上層車廂的所有部位的窗玻璃、單層客車最前部不提供駕駛員視野的上部窗玻璃等。
3.12
抬頭顯示風窗玻璃 head-up display windscreen
H.U.D玻璃
能夠將信息內容通過光學系統成像于駕駛員前方的前風窗玻璃。
[QC/T 1119-2019,定義 2.1.9]
3.13
駕駛員視區部位 driver's vision area
必要時,能夠使駕駛員完整觀察到GB15084要求的間接視野裝置,并獲得符合要求的視野的玻璃上的區域。
3.14
頭部傷害指數 head injury criteria
HIC
表征顱骨傷害程度的特征值,一般用模擬鈍器垂直沖擊安全玻璃的方法來評價。
[QC/T 1119-2019,定義2.5.8]
3.15
R點 R point
由車輛制造商為每一乘坐位置規定的設計點。
3.16
車輛中心線 centerline of vehicle
車輛俯視平面圖上符合下列要求的直線:
a)對四輪以上的車輛,通過左右前車輪及后車輪各自的設計中心點連接線的垂直平分線;
b)對三輪車輛,連接左右后(前)車輪的設計中心點的線的中點和前(后)輪設計中心點的直線;
c)對有履帶的車輛,與左右履帶中心線等距離的直線。
3.17
車輛中心面 median plane of vehicle
包含車輛中心線的垂直面。
3.18
X軸 X axis
通過駕駛員座位R點,且在R點所在的水平面,與車輛中心面平行的軸。+X為車輛的后方向,-X為車輛的前方向。
3.19
Y軸 Yaxis
通過駕駛員座位R點,且在R點所在的水平面,與X軸垂直的軸。+Y為車輛行駛方向的右側,-Y為車輛行駛方向的左側。
3.20
Z軸 Z axis
通過駕駛員座位R點,且在R點所在的垂直面,與X軸及Y軸垂直的軸。+Z為車輛的上方向,-Z為車輛的下方向。
4 分類
4.1 按生產加工工藝和/或材料,機動車玻璃分為夾層安全玻璃、鋼化安全玻璃、安全中空玻璃、塑玻復合材料、剛性塑料玻璃和貼膜玻璃。
4.2 按應用部位,機動車玻璃分為前風窗玻璃和前風窗以外玻璃。
5 技術要求
5.1 總則
5.1.1 夾層安全玻璃、塑玻復合材料和鋼化安全玻璃適用于機動車的任何部位,當鋼化安全玻璃用于前風窗時,只適用于設計時速低于40km/h的車輛;安全中空玻璃和剛性塑料玻璃適用于前風窗以外任何部位。
5.1.2 用于貼膜玻璃基片的夾層安全玻璃、鋼化安全玻璃或安全中空玻璃應符合本標準相應條款的規定。
5.1.3 機動車玻璃安全技術要求包括視野安全要求、強度安全要求、破壞安全要求和環境耐久性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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