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836.34-2021 爆炸性環境 第34部分:成套設備
- 發表時間:2023-02-06
- 來源:共立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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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圍
本文件規定了由成套設備制造商負責的爆炸性環境用成套設備的設計、結構、組裝、試驗、檢查、標志、文件和評定的要求。
本文件的要求適用于符合GB/T 3836(所有部分),構成成套設備和有獨立防爆合格證的單個設備。這些單個設備作為構成成套設備的一部分組合在一起。也包括超出構成成套設備的單個設備防爆合格證范圍方面的要求。
本文件也包括對危險場所用成套設備的附加要求的評定,但不包括對非危險場所的要求。假定,除本文件的要求外,對適用于非危險場所的其他電氣或機械要求的符合性將由同一機構或不同的機構進行驗證。
本文件不適用于:
——整體符合一個或多個GB/T 3836防爆型式標準的設備;
——符合GB/T 3836.17的正壓房間“p”和符合IEC TR 60079-16的人工通風保護分析室,以及其他標準規定的特定防爆成套設備;
——GB/T 3836.15 范圍內在最終用戶現場的安裝;
——危險場所分類;
——固有爆炸性環境和炸藥或自燃物質形成的粉塵(例如,炸藥的制造和加工);
——醫療室;
——可燃性薄霧危險場所內的電氣裝置。
本文件僅用于為成套設備的初始供應提供驗證。
注1:GB/T 3836.15提供了對可燃性粉塵或飛絮與可燃性氣體或蒸氣形成的雜混物危險環境的要求的附加指南。
當本文件的要求與GB/T 3836.1或GB/T 3836.28的要求有沖突時,本文件的要求優先。
注2:對于本文件,優先于GB/T 3836.1和GB/T 3836.28的要求僅有成套設備的標志。
注3:本文件沒有考慮煤礦井下特殊情況,但煤礦井下用成套設備可參考使用。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內容通過文中的規范性引用而構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條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3836(所有部分)爆炸性環境[IEC 60079(所有部分)]
GB/T 3836.1 爆炸性環境 第1部分:設備 通用要求(GB/T 3836.1-2021,IEC 60079-0:2017,MOD)
GB 3836.14 爆炸性環境 第14部分:場所分類 爆炸性氣體環境(GB 3836.14-2014,IEC 60079-10-1:2008,IDT)
GB/T 3836.15 爆炸性環境 第15部分:電氣裝置的設計、選型和安裝(GB/T 3836.15-2017,IEC 60079-14:2007,MOD)
GB/T 3836.21 爆炸性環境 第21部分:設備生產質量體系的應用(GB/T 3836.21-2017,ISO/IEC 80079-34:2011,MOD)
GB/T 3836.28 爆炸性環境 第28部分:爆炸性環境用非電氣設備 基本方法和要求(GB/T 3836.28-2021,ISO 80079-36:2016,MOD)
GB/T 3836.35 爆炸性環境 第35部分:爆炸性粉塵環境場所分類(GB/T 3836.35-2021,IEC 60079-10-2:2015,MOD)
3 術語和定義
GB/T 3836.1、GB/T 3836.15和GB/T 3836.28界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ISO和IEC在以下地址維護標準化中使用的術語數據庫:
——IEC:http://www.electropedia.org/;
——ISO:http://www.iso.org/obp。
注:適用于爆炸性壞境的其他定義見GB/T 2900.35。
3.1
成套設備 equipment assembly
預先制造的Ex設備組合,必要時與其他部件一起,電氣或機械互連,在最終用戶現場投入使用前預先組裝,并可拆卸后在最終用戶現場重新組裝。
注:成套設備可能包含若干設備。
3.2
成套設備防爆合格證 assembly certificate
用于證明成套設備符合規定要求的文件。
3.3
預先制造 pre-manufactured
在最終用戶現場之外的其他任何場所制造的成套設備。
4 成套設備通用要求
4.1 通用技術要求
成套設備應按照本文件、GB/T 3836.1、GB/T 3836.15和GB/T 3836.28的有關要求驗證其適用性。
成套設備預定用途的通用技術要求可由成套設備的最終用戶或制造商提供,至少應包括下列內容:
——制造商獨特的成套設備標識(例如序列號);
——輸入和輸出額定數據;
——預期環境條件,包括環境溫度范圍和防護等級;
——適用的防爆規程、標準和法規;
——使用有關問題,包括電源;
——成套設備中使用的各設備的任何要求;
——工藝條件,包括流體、壓力、工作制;
——外部熱源和冷源;
——外部接口參數(例如,用于本質安全、控制、關機、聯鎖,包括故障模式的詳細情況)。
這些與成套設備應用有關的通用技術要求應由制造商形成文件。
4.2 防爆技術要求
除了4.1的通用技術要求外,如果沒有作為其中的一部分進行規定,制造商應制定成套設備最終用戶安裝有關的下列技術要求:
——作為最低要求,GB/T 3836.15定義的默認設備保護級別(EPL);
——設備類別;
——溫度組別或最高表面溫度;
——適用時允許的粉塵層;
——特殊使用條件(“X”條件)。
4.3 與成套設備有關的危險場所分類
4.3.1 通則
影響成套設備危險場所分類有兩個方面:一是成套設備將要安裝的場所,二是成套設備的釋放源。驗證這些危險場所分類不是本文件的要求。
制造商應對成套設備與預定終端現場危險場所分類的適用性,以及與規定的安裝條件的適用性制定文件。
4.3.2 自身有釋放源的成套設備
如果成套設備自身有釋放源,制造商應對下列內容制定文件:
——識別釋放源的危險場所分類、與釋放源有關的因素(例如:釋放速率、開孔大小、運行模式、故障模式、風險管理推薦)、與量化風險有關的其他信息,以及達到分類目的使用的方法和參考標準;
——制造商規定的使成套設備與危險場所分類的適用性仍然有效的任何條件。
——危險場所分類應符合GB 3836.14或GB/T 3836.35的要求。
4.4 能力
對于進行型式驗證的成套設備,制造工藝及有關人員的能力應符合GB/T 3836.21的要求。
對于進行單臺驗證的成套設備,進行生產加工的人員的能力通過成套設備對本文件的符合性進行驗證。驗證機構應具有驗證成套設備防爆性能的能力。
如果對成套設備進行單元驗證,驗證機構應通過獨立機構或系統證明其能力。
每一臺成套設備應提供與上述有關的文件。
注:用以證明型式驗證所要求能力的合適的文件示例,是由有能力的第三方評定方對GB/T 3836.21的當前評定的記錄,對于單元驗證,可以是有能力的第三方評定方出具的當前證書。
5 成套設備的設計
5.1 通則
成套設備內的電氣設備的選型、安裝和檢查應符合GB/T 3836.15的要求,本文件修改的地方除外。
5.2 Ex設備
5.2.1 單個設備
根據相關點燃危險,構成成套設備的單個設備應符合GB/T 3836(所有部分)的要求,并應有獨立的Ex設備防爆合格證或者作為成套設備一部分評定。
所有單個設備的額定參數應適合于應用,并且應按照制造商的說明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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