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0395.15-2006 農林拖拉機和機械 安全技術要求 第15部分:配剛性切割裝置的動力修邊機
- 發表時間:2023-01-29
- 來源:共立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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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圍
本部分規定了刀尖回轉圓直徑不大于305mm,刀尖回轉圓平面與垂直方向夾角不大于15°,配剛性切割裝置的后操縱式和便攜手持式動力修邊機的機械安全要求和試驗方法。
本部分適用于刀尖回轉圓直徑不大于305mm,配剛性切割裝置的后操縱式和便攜手持式動力修邊機。
本部分還規定了噪聲和振動的試驗方法。
本部分不適用于切割裝置為非金屬柔線或自由定心式非金屬切割器的修邊機。
本部分也不適用于能夠改變機器功能的附件或配件。
本部分未包括電動修邊機的電氣要求,電動修邊機的電氣要求應符合GB4706.1的要求。
注:關于自走式機器的行駛控制要求,見ISO 5395。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GB10395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為本部分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勵根據本部分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部分。
GB/T 4269.1 農林拖拉機和機械、草坪和園藝動力機械 操作者操縱機構和其他顯示裝置用符號 第1部分:通用符號(GB/T 4269.1-2000,idt ISO3767-1:1991)
GB/T 4269.3 農林拖拉機和機械、草坪和園藝動力機械 操作者操縱機構和其他顯示裝置用符號 第3部分:草坪和園藝動力機械用符號(GB/T 4269.3-2000,idt ISO 3767-3:1991)
GB/T 4269.5 便攜式林業機械 操作者控制符號和其他標記(GB/T 4269.5-2003,ISO 3767-5:1992,IDT)
GB 4706.1 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1-2005,IEC 60335-1:2001,IDT)
GB 10396 農林拖拉機和機械、草坪和園藝動力機械 安全標志和危險圖形 總則(GB 10396-2006,ISO 11684:1995,MOD)
GB/T 13823.1 振動與沖擊傳感器的校準方法 第1部分:基本概念(GB/T 13823.1-2005,ISO 16063-1:1998,IDT)
GB/T 14412 機械振動與沖擊 加速度計的機械安裝(GB/T 14412-2005,ISO 5348:1998,IDT)GB/T 17395 無縫鋼管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許偏差(GB/T 17395-1998,neq ISO 4200:1991)
GB/T 20341 農林拖拉機和自走式機械 操作者操縱機構 操縱力、位移量、操縱位置和方法(GB/T 20341-2006,ISO/TS 15077:2002,IDT)
ISO 3304:1985 平底無縫精密鋼管 交貨技術條件
ISO 3305:1985 平底焊接精密鋼管 交貨技術條件
ISO 3307:1985 平底焊接和定尺寸的精密鋼管 交貨技術條件
ISO 3789-3:1989 農林拖拉機和機械、草坪和園藝動力機械 駕駛員操縱裝置的位置和操作方法第3部分:草坪和園藝動力機械的操縱裝置
ISO 5349:1986 機械振動 人體手傳遞振動的測量與評估指南
ISO 5395:1990 農林拖拉機和機械、草坪拖拉機、草坪和園藝拖拉機專用割草機、配割草裝置的園藝拖拉機 定義、安全技術要求和試驗規程
IEC 60651:1979 聲級計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部分。
注:不同型式的機器見圖示,圖1所示為后操縱式修邊機,圖2所示為手持式修邊機。
3.1
刀片 blade
切割裝置 cutting means
進行切割動作的修邊機部件。
3.2
刀片定位器 blade retainer
將刀片固定在驅動部件上的部件。
3.3
刀片防護裝置 blade guard
覆蓋刀片弧形割刃部分的構件。
3.4
刀尖回轉圓 blade-tip circle
切割裝置繞其軸心旋轉時,其割刃最外點形成的軌跡。
3.5
離合器 clutch
將傳動機構與旋轉動力源接合和分離的部件。
3.6
碎屑擋板 debris deflector
安裝在機器上,由柔性材料制成的附加防護裝置,其作為防護裝置的延伸,防止拋出的碎屑拋向操作者。
3.7
切割深度 depth of cut
刀尖回轉圓相對地表平面的垂直位置(見圖9)。
3.8
修邊機 edger
切割裝置在與地平面接近垂直的平面內工作的草坪/土壤修整機器。
注:切割裝置僅能在與垂直方向成士15°的角度范圍內調整。
3.9
調速器 governor
限定發動機最高轉速的裝置。
3.10
導向把手 guiding handle
使操作者支撐機器最小比例重量的便攜手持式機器的前把手(見圖2)。
3.11
把手 handle
機器操作期間能使操作者把持并控制機器的構件。
3.12
手持 hand-held
用手支撐,也可輔以輪子或滑板。
3.13
最高發動機轉速 maximum engine speed
發動機使用制造廠推薦的化油器,油門設置在全開位置時的轉速或133%最大功率轉速,取二者的較小值。
3.14
最高調節轉速 maximum governed seed
發動機能夠實現的最高轉速,等于下列兩者中的較大值:
——由調速器(3.9)或其他裝置限定的轉速值;
——制造廠聲明的轉速值。
3.15
正常操作 normal operation
普通使用者可合理預見的機器使用,這種使用包括如下活動:割草、起動、停機、加油或與動力源連接(或斷開)。
3.16
操作者控制機構 operator control
需要操作者致動以執行特定功能的機構。
3.17
起動器 starter
使發動機轉動以實現起動的裝置。
3.18
支撐把手 support handle
使操作者支撐機器最大比例重量的便攜手持式機器的把手。
3.19
油門 throttle
調節輸送到內燃機燃燒室燃油和空氣混合物容量的裝置。
3.20
機器 unit,machine
完整的修邊機。
3.21
后操縱 walk-behind
跟隨在支地部件后面行走的操作者的常規控制方式。
4 一般結構
4.1 把手(手持式機器)
手持式修邊機應配2個獨立的把手,把手應:
a)牢固定位,可調整導向把手除外;
b)位于使刀尖回轉圓最后點與導向把手最前點(按制造廠規定)之間水平距離(D)至少為450mm的位置處,見圖3。
4.2 動力傳動部件
除和土壤接觸的各部件和行走輪的各軸外,所有動力傳動部件都應加以防護,防止正常操作時人與其接觸。在研制防護系統時,應遵循ISO 5395:1990附錄A規定的原則。
4.3 熱防護
4.3.1 要求
在機器正常運行期間,面積大于10cm2的裸露發動機排氣部件的熱表面和在環境溫度20℃±3℃下溫度大于80℃的熱表面,應加防護裝置,防止與其意外接觸。為滿足該要求,防護裝置可作為發動機裸露排氣部件的一部分。
4.3.2 試驗設備
試驗設備精度應為±4℃。
4.3.3 試驗方法
試驗應在地面堅硬、平坦的遮陽篷內進行。發動機應在最高發動機轉速或最高調節轉速(無論哪個均合適)下運行直至表面溫度穩定。在確定溫度時,應根據規定環境溫度和試驗環境溫度的不同對觀測溫度進行校正。確定發動機排氣系統的熱表面區,當確定的熱表面區和最近的控制機構的距離大于100mm時,使用圖4中錐體A。當確定的熱表面區和最近的控制機構的距離小于等于100mm時,使用圖4中錐體B。
使錐體的軸線與水平面成0°~180°間的任何角度,錐體錐鼻或錐尖相對水平方向向下朝向熱表面,移動錐體A,錐體不可向上移動。移動錐體時確定錐體錐尖或錐面是否接觸熱表面區域。
沿任何方向移動錐體B。
4.3.4 試驗驗收
錐體A或錐體B的錐尖或錐面不應接觸到大于10c㎡的排氣系統的熱表面。
4.4 排氣防護
在正常操作期間,發動機排氣不應直接朝向操作者。
4.5 防護裝置的連接
4.2、4.3和第7章規定的所有防護裝置應永久性地與機器連接,只有使用工具才能拆卸,或者在機器的結構上使防護裝置未安裝到防護位置時機器不能使用。
4.6 電氣要求
電動機器的電氣要求見GB 47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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